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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市场监管局采取六大措施强力推进“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

2020-07-24 14:22:07 中国质量报

加大执法力度 严惩违法行为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采取六大措施强力推进“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

本报讯 (杨会玲 记者孙中杰)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并印发《河南省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查处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

根据方案部署,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准备采取六大措施,专题推进“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

加强生产企业监管。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采购、加工非法捕捞渔获物。

加强市场销售监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水产品专项市场排查。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市场排查和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水产品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采购的水产品特别是捕捞水产品是否具有合法来源凭证等,是否存在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或者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水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加强对电商平台售卖“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行为的监管。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属地电商平台进一步完善平台治理规则,将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禁限售目录纳入平台禁限售商品服务名录,指导平台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对相关违法行为及时采取下架(删除、屏蔽)信息、终止提供平台服务等必要处置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处理情况。发挥全省网络交易监测平台作用,对各电商平台下架(删除、屏蔽)信息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将监测发现的违法违规信息移交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禁限售目录,完善监测关键词库和违法违规模型库,加强网络交易信息监测,及时发现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并依法依规处理。

加强广告监管。加大广告监管力度,凡属于依法禁止出售、购买、利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一律禁止发布广告;凡属于依法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一律禁止发布广告。

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经营者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营销利用,对商品的来源、质量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全省“12315”平台作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线索,并根据各地实际予以奖励,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此次“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中加大了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采购、经营无合法来源水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将监督水产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并依法依规从重查处;对监测中发现涉及非法水生野生动物交易的虚假违法广告线索,第一时间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核实、严厉查处;对未经批准、未取得专用标识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出售、购买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从重予以查处。同时,将按照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禁限售目录,完善监测关键词库和违法违规模型库,加强网络交易信息监测,及时发现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并依法依规处理。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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