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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牙膏质量及品牌发展向好

2020-07-07 15:54:00 中国质量报

我国牙膏质量及品牌发展向好

业内期待牙膏产品管理办法尽快出台

□ 本报记者 郑建玲

最近这几天,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办公室的电话铃声不断,理事长相建强的手机也响个不停,这些电话均为6月29日国务院颁布的2020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而来。

“对于刚刚发布的《条例》,企业可谓喜忧参半。喜的是,行业监管将因此更加规范有序,企业将更加重视质量,不断向做优、做强的方向发展;忧的是,一些媒体、网络在解读《条例》时,出现了‘牙膏竟是化妆品’‘牙膏纳入化妆品监管’等文章,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消费者,对产品宣传等不利。他们希望协会向有关部门反映沟通此事,为行业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相建强对记者说。

广州市倩采化妆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春生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达了这种忧虑。他认为,这种误导性解读,会导致一些地方监管部门和部分消费者认为牙膏中不应该有功效介绍和宣传,这样会非常不利于中国人对口腔健康的日常保护。

云南白药集团健康事业部研发总监高鹰也认为,近来网络上有关《条例》禁止宣称牙膏美白功效的报导,是错误理解。

牙膏不是化妆品

一部针对化妆品的《条例》,为何将牙膏推到了风口浪尖?

在相建强看来,这主要缘于《条例》附则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牙膏参照本条例中有关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管理。”

其实,《条例》讲得很清楚,牙膏不是化妆品,只是参照普通化妆品进行管理。

首先,仅从字义理解,“参照”与“按照”“纳入”有明显的不同。

其次,《条例》第一章第三条对化妆品的定义描述为:“本条例所称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定义中的施用部位并不包括牙齿及口腔粘膜。

再次,《条例》附则第七十七条还规定:“牙膏备案人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功效评价后,可以宣称牙膏具有防龋、抑牙菌斑、抗牙本质敏感、减轻牙龈问题等功效。牙膏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拟订,报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发布。”也就是说,牙膏的具体管理办法还未发布。

另外,牙膏和化妆品在功效诉求、使用方法以及原料上也存在着明显的不同。比如在功效上,牙膏侧重于健康,而化妆品侧重于美化;在使用方法上,牙膏属于淋洗型,使用后最多只有5%的残留,而化妆品以驻留为主,使用后主要附着在皮肤上。

“目前,牙膏一直属于国家统计分类单列产品,而且有独立完善的标准体系,其标准主要由全国口腔护理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来制定。认为牙膏属于化妆品,实际上是对《条例》的误读。”相建强强调指出。

监管一直很严标准日趋完善

实际上,牙膏作为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快速消费品,在《条例》出台前,生产管理一直处于有法可依状态,并且建立了日益完善的标准体系,行业自律也不断加强。

在行业管理上,因为机构改革,牙膏经历了由原轻工业部、轻工业联合会,到现在工信部的变迁;在生产管理上,早在2006年,原质检总局就发布了《牙膏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2008年又发布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样实施规范 牙膏》。2013年,国家将牙膏生产许可工作列入化妆品监管范围,2015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正式发布《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并明确了牙膏单元。

好来化工(中山)有限公司法规及对外事务副总监何琪莹表示,除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外,国家通行的法律法规,如广告法、产品质量法等也对牙膏规范生产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除此之外,行业还制定出台了一些有关牙膏质量、原材料使用限制及安全性评估等方面的细则和规定。

据悉,为提高质量,保障产品安全,近年来,我国牙膏行业狠做标准文章。“目前,全行业拥有《牙膏》《牙膏用原料规范》《口腔清洁护理用品通用标签》《功效型牙膏》《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分类和术语》等五六十项国家或行业及团体标准,涉及原料、生产、标签、功效、检测方法等内容,为生产企业、第三方检验机构,以及监管部门提供了可靠依据。”作为行业标准重要起草单位之一、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部长张环对记者说。

相建强认为,这些标准除注重理化指标要求外,对安全性指标的要求越来越高,比如铅、砷含量以及菌落总数等,旨在保护消费者身心健康。

除了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行业生产与发展外,近年来,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在引导牙膏企业规范生产方面也积极努力和探索,比如出台自律性文件、要求企业在产品上市前一定要进行安全性评价(自己做或委托第三方完成);与国家级检测机构合作,连续20年对生产领域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抽查等。2019年5月,该协会就组织业内以云南白药集团、北京宝洁、上海美加净等为代表的24家龙头企业,发布了《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联盟企业自律公约》;同年9月,针对为电商微商做OEM生产的企业不断增多之势,组织福建爱洁丽、苏州金茂等10家企业发布了《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OEM企业自律公约》,规范其产品质量和功效宣传。

“上述努力,使我国牙膏产品质量稳定且不断提高,获证企业产品合格率从95%升至99%,甚至达到了100%,产品安全性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前几年市场上出现的牙膏尾标、牙防组认证、二甘醇等事件,纯属炒作和误解,与产品质量无关。”相建强说。

期待更加全面有效的监管

目前,我国共有100家左右企业获得了牙膏生产许可证,全行业年产牙膏63.96万吨,合63.96亿支(100克装);以云南白药、黑人、高露洁、佳洁士、中华、舒适达、狮王、舒克等为代表的位列前20的品牌,市场占有率达到了80%以上。得益于监管、标准和自律,近年来,国产品牌牙膏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市场占比已超过了外资品牌,其中,云南白药牙膏凭借在功效方面的独特表现,是销售值最高的品牌。为增强竞争力,国产牙膏致力于创新,特别是在特有的中药牙膏等功效型产品上发力,并力争通过技术攻关,用全塑可回收利用包装替代眼下的铝塑包装,加速行业环保可持续发展步伐。

值得关注的是,当前,我国牙膏行业依然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为个别企业无证生产、不规范宣传以及一些小微企业利用电商平台销售无质量保证的产品等。

对此,业内企业表达了依据《条例》尽快出台牙膏产品管理办法的强烈愿望,希望通过更加全面有效的监管,解决影响行业更好发展的问题,实现优胜劣汰发展。

相建强认为,随着《条例》的实施,特别是有关牙膏管理办法的出台,牙膏生产将采用生产许可证和备案制双重管理,特别是后者,它要求企业提供配方、工艺、标准及出厂检测报告等,不仅强化了监管,还将增强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促使他们更好地把控质量和安全。而功效型牙膏的宣传问题,也有望从行业标准要求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予以规范和管理,这对行业来说是件好事。

据介绍,功效型牙膏宣称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条例》发布之前,依照2008年发布的《功效型牙膏》行业标准要求,对于基本功能,如清洁口腔、减轻牙渍、清新口气、维护牙齿和牙周组织(含牙龈)健康等,企业可以直接宣称;对于防龋、抑制牙菌斑、抗牙本质敏感、减轻牙龈问题、除渍增白、抗牙结石、减轻口臭等,需取得相应的功效验证报告后可以进行相关的宣称。“这一点,与《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一致。”相建强说。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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