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六版>>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严厉打击网红餐厅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2020-06-04 15:46:19 中国质量报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严厉打击网红餐厅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对只重营销忽视品质者说不

□ 许创业 本报记者 傅江平

随着餐饮业复工复产全面铺开,一众网红餐厅逐渐恢复了往日的人气,令人振奋,但与之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光明局在“星期三查餐厅”执法行动中,对某商场的探鱼、太二酸菜鱼两家网红餐厅进行了突击检查。结果发现,探鱼餐厅存在后厨地面有大量积水、垃圾桶未及时清理桶身污迹明显、电器设备线路铺地阻碍通道等问题,在现场食材快速检测中蒜苔结果呈阳性;太二酸菜鱼餐厅存在酸菜未按储存要求放入零到5摄氏度的冰柜冷藏,而是摆放在常温下,使用的食用油标签也不符合要求。

为什么在食品安全执法行动中要“特别关注”网红餐厅?记者发现,无论是在深圳还是在国内其他城市,网红餐厅一直是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的“重灾区”,“不合格”检查常常是一查一个准。在近年来的食品安全突击检查中,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已经多次发现不合格、不合规的网红餐厅。

2019年11月,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检查龙岗区某商场太二酸菜鱼和蛙来哒炭烧牛蛙两家网红餐厅,发现存在专间设置不合理、设施不完善等问题。2019年2月,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在南山区突击检查华润万象城的gaga chef、好色派两家网红餐厅,发现存在专间损坏、仓库与粗加工区混用、自制产品没有标明生产日期等问题。其中最典型的,便是2018年10月被判赔偿19万元并道歉10次的深圳网红餐厅79号渔船购销有毒有害海鲜事件。

整体而言,目前深圳绝大部分网红餐厅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都是B级(良)或者C级(一般),获评A级(优)的少之又少。在上海、广州、郑州、杭州等多个城市,网红餐厅被查出有食品安全隐患的事件时有发生。

为什么网红餐厅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止?有业内人士表示,大多网红餐厅都是由营销高手而非餐饮大师一手打造,他们擅长炒作,O2O思维强,成为网红餐厅可能是因为创意、营销、情怀等某方面或者多方面因素抓住了消费者的心。但网红餐厅基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它们的传播不像传统餐厅那样更依赖客户口碑,而是依赖自媒体、社交媒体等宣传渠道,重在营销,容易脱离餐饮本质,“重营销,轻品质”的现象随处可见。

回归网红餐厅本身,无法提交一份令人满意的食品安全答卷,则有诸多内在原因。由于网红餐厅从诞生到崛起时间非常短,很多企业都是新生企业,往往缺少食品安全的概念,也缺乏对食品安全的有效管控,不仅不知道风险在哪里,也不知道如何去管。同时,网红餐厅管理者往往注重规模,喜欢招商加盟,而体量的急剧扩大,导致供应能力和需求量严重不匹配,整体处于严重超负荷生产状态。有一部分网红餐厅属于跨行加入餐饮行业,对国家相关法规标准都不够了解,更谈不上依法依规。

那么,网红餐厅如何才能守好食品安全关,做到既让人喜欢,又让人满意?有业内专家表示,网红餐厅首先要树立食品安全的意识。好的食品首先要保证质量和安全,否则不管有多出名或多少人排队,总有一天会出现问题。因此,网红餐厅要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依照相关法规标准将食品安全管理的短板补齐补全;要主动排查企业加工过程中的风险在哪里,并按法规来进行管控。

国家行政学院社会生态教研部教授胡颖廉认为,市场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他说:“食品安全的本质是经济问题,终究还是要建设良性的市场机制来解决。政府可以综合产业政策和监管政策,引导企业自己提升管理水平,让不好的企业被淘汰出局。”消费者要和产业界互动,形成良性的机制。如果消费者足够重视食品安全问题,网红餐厅为了扩大市场,自然也会更加注重食品安全管理。

网红餐厅也可以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通过餐饮大数据舆情模型,以合法合规的手段来收集所有谈论关于企业自身的内容,包括新闻、微博、微信和点评,挖掘出正面和负面的反馈,跟踪事件发酵趋势,实时掌握网络上的真实评价,就能即时关注负面反馈引起的原因,准确定位食安问题,从而有针对地解决问题。

对于此次突击检查发现的问题,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已经第一时间要求相关责任方进行整改。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同时表示,将借助“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快检车室不间断抽检、严格执法等多种举措,严厉打击网红餐厅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也有专家表示,按照目前的相关规定,违规成本太低,企业可能觉得无所谓,应该出台更加严格的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比如如果出现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相关企业将被处以300万元、500万元甚至更高金额的罚款,或者把餐饮企业旗下所有品牌全部封掉,那么企业违规的情况就会大大减少。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6月7日将迎来第二个“世界食品安全 ...

  • 甘肃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计量院开展“ ...

  • 江西省萍乡市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大型 ...

  • 河北省武强县创新“乐器+”产业扶贫 ...

  • 陕西省出台《促进市场消费积极应对新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