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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部门联合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2020-03-31 10:00:55 中国质量报

据新华社电 为统一规范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设置和管理,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联合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与《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共5章、27条,明确了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管理的基本依据和职业资格考试、注册、执业等内容;《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共14条,调整和细化了考试的科目设置、命题阅卷等内容,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优化报考条件。适当延长考试成绩有效期,由现行2年一个周期调整为4年一个周期。适度放宽考试报名条件,取消“取得中级职称并任职满3年”的要求,降低了大学毕业后报考年限,并规定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中级职称。同时,规定已取得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二是明确相关部门的权责分工,实现各专业统一标准。依照部门行政职能和专业划分,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资格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3个专业类别,职业资格注册、考试管理等工作,按照“统一制度、分业实施”的原则,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别负责。

三是强化信用建设,净化市场环境。以信用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严格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工作纪律和试题安全保密,提出建立注册管理信息平台,促进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健全信用体系,明确执业范围和责任,引导监理工程师提高职业道德和规范执业。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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