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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台餐饮行业有序复工营业指南

2020-03-25 09:49:28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秦海峰)3月18日,为统筹推进全省餐饮行业有序复工营业,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印发《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山西省餐饮行业有序复工营业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提出,要严格实施分区分级防控。

低风险区在全面推动餐饮服务单位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允许餐饮服务单位提供正常的餐饮服务,暂停包括婚、丧、嫁、生、寿和农村自办宴席等大型聚集性用餐。严禁餐饮服务单位圈养、宰杀、制售野生动物及制品、活体畜禽类动物。

中风险区在低风险区的基础上,暂停聚集性用餐。允许有限制的提供堂食服务,堂食大厅开放50%的接待量,同比例拉开桌与桌之间的间距,每张桌之间距离保持两米以上;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相坐,单向相坐;圆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小于1米。包房(包厢)就餐,每个包房(包厢)只开一桌,每桌人数不得超过标准人数的一半。对共同就餐人员,餐饮服务单位至少记录其中一名客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需在食堂就餐时,实行一人一桌,食堂座位统一朝向且保持足够间隔,用餐时不聚集交谈。

高风险区在中风险区的基础上,暂停聚集性用餐和餐饮服务单位提供堂食服务。允许全省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外卖、外送、外带业务,提供无接触式配送服务。

《指南》明确,要严格落实复工营业条件。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具备条件的,应有序推动复工营业。要建立防控机制,加强员工排查,落实防护物资,加强场所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加强宣传教育,严格安全管理。

《指南》强调,要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商务主管、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认真履行各自职能职责,按照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分区分级防控要求和《指南》,有序推动餐饮服务单位复工营业。一旦发现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及时报告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对于复工营业后开展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蔓延扩散。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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