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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汉川市市场监管局城南所查处米业配送商缺秤少量行为

2020-03-24 09:38:40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江 浩 李荣华)近日,湖北省汉川市某大米配送商和某米业有限公司因在配送大米时缺秤少量,分别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1500元和5000元。

当天上午,消费者李先生从该大米配送商处购买1袋20kg装大米,收到大米后称重为17.9kg,于是将情况投诉到12315平台。

接到投诉后,汉川市市场监管局城南所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对大米进行测重,结果比产品外包装标称的净重量少2.1kg,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

经调查,配送商承认配送的大米存在缺秤少量的情况,并提供进货商为汉川某米业有限公司的信息,随后执法部门追查该米业公司。经查,该米业公司的包装袋是疫情发生前印好的20kg装的塑料编织袋,应配送商要求用20kg的包装袋装18kg左右大米,总共装了40袋。

该局表示,将持续加大防疫用品和粮油肉蛋民生商品的监管力度,重拳出击,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利用疫情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良商家,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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