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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疫非正常商标申请得到有效处置

2020-03-19 09:35:05 中国质量报

涉疫非正常商标申请得到有效处置

依法驳回328件 准予申请人主动撤回866件

本报讯 (记者何 可)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截至3月16日,在管控的累计1580余件涉及疫情的商标申请中,依法驳回328件,准予申请人主动撤回866件,并及时组织地方执法部门对相关申请人和代理机构进行约谈、整改和处理。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一些企业和自然人图谋不当商业利益,将与疫情相关的“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等文字抢注商标,一些商标代理机构违背社会良知提供服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愤慨。国家知识产权局果断出击,坚决严厉打击涉及疫情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2月初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密切关注与疫情相关的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采取严格管控排查、依法依规驳回、及时通报信息、强化行业监管等举措,坚决打击涉嫌违背社会主义道德、产生不良影响的商标抢注行为。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运用商标法“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等多个条款,对进入审查程序、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依法驳回了一批与疫情相关的不良商标注册申请。例如,对“李文亮”“火神山”等商标注册申请,主要适用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予以驳回;对“冠状克星”“新冠消毒”等在5类药品、44类医疗服务上的商标注册申请,增加适用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易导致消费者对商品功能、服务内容的误认”予以驳回。

3月初以来,通过公开申请信息、执法约谈、联合惩戒等措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非正常申请行为形成了强大的社会震慑力,不少当事人认识到自身错误,公开道歉,积极纠正,主动撤回与疫情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866件。

据介绍,目前,仍有390余件管控商标申请尚未进入法定审查程序,一旦达到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法定时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严格依法做出予以驳回、准予撤回、不予受理等审查决定,绝不让任何不良申请得到注册。

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对可能出现的新增涉疫情非正常商标申请实施严格管控,依法依规从严审理,筛查相应商标代理机构,及时转送地方执法部门查处,持续保持坚决打击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还将研究制定遏制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的具体举措,梳理疫情期间的有效做法和工作成效,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推进商标工作高质量发展,坚决维护好优良的市场营商环境。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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