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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7条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

2020-03-12 09:35:35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朱文达)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省人社厅等多个职能部门,制发了《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17条意见措施。

全面推动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按照分区分级分类原则,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对劳动密集、场所相对封闭的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实行“一户一策”。

加强疫情防控用品保障,帮助复工复产个体工商户落实防疫安全措施;积极保障个体工商户用工,组织企业、中介机构“点对点”接员工返岗复工;保障物资运输,确保个体工商户原料进得来、产品出得去。

加大信贷纾困支持力度,要求各金融机构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灵活调整个体工商户还款安排;强化创业资金扶持;减免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免个体工商户社保费用;保障个体工商户电气供应,实行“欠费不停供”;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支付支持力度。

强化登记许可支持,对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等业务“全程网办”审批,材料齐全合法的,当日办结,证照免费寄递。加快建设数字政府,推动更多个体工商户登记许可事项网上办、掌上办。鼓励互联网平台对个体工商户放宽入驻条件、降低平台服务费、支持线上经营。

依法对个体经营者豁免登记,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畅通诉求意见受理渠道,及时将诉求推送相关部门办理。强化党建引领,全面压实市场主体工作责任。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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