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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

2019-12-13 09:37:18 中国质量报

发挥行政裁决“分流阀”作用

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

本报讯 (记者何 可)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在化解专利侵权纠纷中的“分流阀”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居中对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处的行为。行政裁决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的重要方式,具有效率高、成本低、专业性强、程序简便的优势,有利于促进矛盾纠纷的快速解决。

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在对《通知》进行解读时指出,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行政裁决工作,把行政裁决作为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环节,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也提出“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

《通知》要求,要积极出台相关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政策文件,健全和细化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程序规范和实体标准;要鼓励引导权利人通过行政裁决解决纠纷,推动各有关部门建立落实行政裁决告知制度;要简化完善立案、送达等办案程序,建立健全书面审查、当庭裁决、技术调查、联合口审等工作机制。

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机构改革新形势,有必要通过示范建设,进一步健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全面、充分发挥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根据《通知》内容,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根据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遴选一批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地方作为示范建设试点,加大指导、支持力度,推动试点区先行突破,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工作经验。示范建设试点时间为两年,从2020年1月到2021年12月。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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