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 嘉)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蜂产品、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特殊膳食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饼干、糕点、粮食加工品、水产制品11大类食品308批次样品,发现蜂产品、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3大类食品6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等问题。
记者从不合格名单发现,北京中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农科院南路店销售的、标称北京中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日高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洋槐蜂蜜,检出诺氟沙星。诺氟沙星是一种广谱类杀菌剂。相关规定明确,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和诺氟沙星4种兽药(在蜂蜜中不得检出)。蜂蜜中检出诺氟沙星的原因可能是诺氟沙星作为蜂药被用于蜜蜂养殖。摄入检出诺氟沙星的食品,可能引起肠胃的不良反应,甚至还可能对肝、肾等脏器造成损害。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南)原野海鲜经销部销售的活乌鱼,检出氧氟沙星和孔雀石绿超标。氧氟沙星和孔雀石绿均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