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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监督检查通告14批次不合格24批次假冒

2019-12-05 09:57:43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徐建华)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布化妆品监督检查通告,称中山佳丽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生产的14批次化妆品不合格,停止销售标示名称为“花嫉温和染发膏5CB铜褐色”等24批次假冒化妆品。

据了解,经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等检验,标示为中山佳丽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生产的无忧然染发霜(植物滋润型)雅致栗棕色等13批次染发类化妆品检出成分与经批准的特殊用途化妆品配方成分不符,广州洪泽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克莉斯媞·活性肽肌底修护面膜1批次化妆品菌落总数超标。

国家药监局有关人士表示,不合格产品及相关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省药监管理部门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的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要求四川、河南、贵州、内蒙古、重庆、浙江省(区、市)药监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此外,国家药监局还发布通告称,针对化妆品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经上海、广东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核实,标示名称为“花嫉温和染发膏5CB铜褐色”等21批次染发类,“茜茜雨露备长炭净颜水润黑金面膜”等3批次面膜类化妆品为假冒产品。

国家药监局有关人士表示,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规规定,国家药监局要求各省(区、市)药监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这些假冒化妆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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