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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争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2019-12-04 09:39:54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王 梅)近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自12月1日起,在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陕西自贸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此举将通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方案》明确,在陕西自贸区开展的“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是在总结陕西近年来对部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对中央层面设定的523项、陕西设定的1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争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就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方案》中提出的具体任务是,在陕西自贸区范围内,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许可事项分别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进行管理。直接取消审批13项,审批改为备案8项,实行告知承诺62项,优化审批服务450项。

就落实改革相关配套政策,《方案》中提出了在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强化信息归集共享、持续提升审批效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4个方面的具体任务要求。

例如,有关部门要将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归集至省政务服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实现涉企经营政府信息集中共享;有关主管部门要依企业申请及时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并将办理结果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推送至市场监管等行政审批部门;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流程“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要加强信用监管,依法查处虚假承诺、违规经营等违法行为并记入企业信用记录,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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