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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市场监管局签署重大舆情信息通报与协作处置协议

2019-11-26 09:41:13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蔡美萍)11月22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市场监管局在江苏徐州共同签署《长三角区域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舆情信息通报与协作处置协议》,此举旨在进一步提升长三角区域市场监管舆情处置与应急管理协作水平,为长三角区域市场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协作机制从5个方面对长三角区域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舆情信息通报与协作处置有关工作进行了明确。一是健全组织。协作机制中明确建立长三角区域市场监管领域舆情处置与应急管理协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重大舆情协作处置的统筹协调。二是明确重大舆情范围。协作机制明确,重大舆情是指发生在长三角区域或涉及长三角区域的市场监管领域被重要媒体报道或公众关注度较高、敏感性强,传播范围广,已严重影响长三角区域市场监管部门形象、声誉的重大、特别重大舆情等,同时明确了重大、特别重大舆情的四种具体情形。三是建立舆情信息通报交流机制。涉及长三角区域市场监管领域的一般舆情,原则上每月通报共享;对于长三角区域内重大、特别重大舆情,要及时加强沟通和应对处置协作。四是建立重大舆情联合处置制度。协作机制明确了重大、特别重大舆情处置协作应坚持的“五个统一”原则,即:统一步调,统一口径,统一组织舆情回应,统一组织舆论引导,接受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指挥。五是明确保障措施。各成员单位分别开展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健全队伍并加强培训,加强重大舆情处置的人力、技术、装备、经费等各项保障。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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