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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执法打击“套路”

2019-10-28 09:33:48 中国质量报

□ 余明辉

虽然距离双11不到半个月,但营销大战已提前来临。稍加梳理,不难发现其中的套路:先涨后降、明降暗涨,属于“套路之首”,其次为玩法多便宜少抢红包“费力不讨好”,主要表现在“一顿操作猛如虎,分到红包两毛五。”第三,就是在定金、赠品上做文章。部分商家刻意混淆“定金”与“订金”,二者的区别在于“定金不退,订金能退”。还有“赠品猫腻”“电商专供”“红包陷阱”等等,可谓是套路多多,防不胜防。 (据《北京青年报》)

我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2015年,国家发改委发文解释新实施的《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对“虚假优惠折价”“原价”“价格承诺”等作出详细解释。近年来,每到双11等节点,有关部门也都会通过约谈、发通知等方式,引导电商们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然而,在有关部门的明确态度和行动面前,一些电商仍一意孤行,营销“套路”不断续演,并没有停止相关的价格欺诈等扰乱网购秩序行为,这不但与电商们的承诺、消费者的期望相悖,也与国家的法律等规定明显不符。

应该说,为净化电商秩序和环境,近些年有关部门进行了不少的具体努力。比如与时俱进采取“互联网+监管”,通过双11前后一段时间24小时不间断地电商经营行为监督,揪出并曝光一大批违规“套路”经营者,甚至也进行了相应的处罚等。再比如国家发改委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等部门开展的电子商务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建立了“电商失信黑名单”,让一大批失信电商曝光。

这些措施都收到了一定的治理成效,也让相关失信电商付出了一定的代价。遗憾的是,即便如此,为何还是有这么多的电商一而再再而三地“套路”营销呢?笔者以为,最根本的一点还是,与获益相比,违法成本太小甚至没有。

这也再次提醒有关职能部门,对电商违法营销“套路”的执法和监管,必须及时有效并且真正“硬”起来,让违规电商付出应有的违法代价。即有关方面不但要采取综合措施,及时发现曝光违法者,让违法者无处可藏,更重要的是要进一步强化执法,加大执法处罚力度,让违规电商“套路”经营无利可图,甚至代价巨大,进而不想也不敢再为之。这既是对消费者的权益负责,也是对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长远发展负责。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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