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一版>>

山东表彰中国质量奖获奖组织、山东省省长质量奖获奖单位和个人

2019-10-23 10:11:06 中国质量报

山东表彰中国质量奖获奖组织、山东省省长质量奖获奖单位和个人

发挥标杆示范引领作用 推动全省质量水平提升

本报讯 (记者朱文达)10月22日上午,山东省召开会议,表彰第三届中国质量奖获奖组织、第七届山东省省长质量奖获奖单位和个人。获第三届中国质量奖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获得500万元奖金,获第七届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和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谭旭光等3名个人上台领奖。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实施质量强省和品牌战略,激励各行各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模式,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根据《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山东省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和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谭旭光等3名个人第七届山东省省长质量奖。

山东要求,获奖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探索创新科学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发挥好标杆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省质量水平提升。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学习、借鉴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诚实守信、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效益优先”质量意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强化质量管理,倡导公平竞争,维护良好市场环境,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推动“质量高、效益高、诚信度高、美誉度高、关联度高”高端品牌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新贡献。

会议还表彰了第七届山东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获奖单位和个人。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小易)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