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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旅游平台大数据杀熟最高罚50万元

2019-10-17 10:28:19 中国质量报

文化和旅游部出台新规整治价格歧视、不合理低价游

在线旅游平台大数据杀熟最高罚50万元

本报讯 (记者何 可)“十一”黄金周刚刚过去,在线旅游平台便迎来了消费投诉的“井喷”。据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受理的涉及在线旅游平台用户消费纠纷案例大数据显示,各在线旅游平台存在的突出涉嫌侵权问题包括:退款难、订单信息不准确、高额退票费、霸王条款等。

不过,对于在线旅游平台的用户来说,近日迎来了一个好消息。10月10日,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发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虚假预订、不合理低价游、价格歧视(俗称大数据杀熟)、信用监管等问题都做出了具体规定。

文化和旅游部在关于《暂行规定》的起草说明中指出,“在线旅游企业和平台既是线下旅游行业的服务主体,又是在线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者,具有双重身份。目前,国内的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对在线旅游市场规范作出明确规定,这给行业监管带来较大难度”。不过,随着《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的颁布实施,出台相关规定对在线旅游经营服务进行规范管理,具备了上位法的基础。

《暂行规定》明确了“虚假预订”“不合理低价游”“价格歧视”等在线旅游投诉问题中平台的责任,如违反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相关规定处罚。

针对大众关心的大数据杀熟问题,征求意见稿规定“不得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针对不同消费特征的旅游者,对同一产品或服务在相同条件下设置差异化的价格”,否则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罚,即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2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20万~50万元的罚款。

近年来,时常有用户爆料称在在线旅游平台预定机票和酒店时,出现了前后价格不一等情况,屡屡引发热议。因为类似现象是否属于所谓“大数据杀熟”比较难查证,消费者即使发现价格不一,电商企业也可以给出看似合理的解释,监管部门在没有发现违法线索前提下,很少主动调查。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蒙慧欣表示,大数据杀熟的界定确实存在难度,在线旅游平台提供的机票、住宿等旅游服务在定价上受到市场供需关系变化影响较大。此外,实现在线旅游各平台价格监管透明且数据共享还有一定难度。

值得注意的是,《暂行规定》对在线旅游平台的举报投诉渠道提出了明确要求。其第二十二条显示,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12301全国旅游服务热线等举报投诉渠道,建立完善纠纷处理机制和预警公示制度。

“《暂行规定》的发布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大数据的法律属性和使用范围予以规定,与此同时,加强了在线旅游平台的监管,有利于在线旅游行业的规范化发展。”蒙慧欣说。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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