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七版>>

江苏苏州出台措施稳定生猪生产

2019-09-19 09:50:37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赵久龙)江苏省苏州市近日制定出台《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计划到2020年底,苏州全市地产生猪能力达到年出栏50万头,完成自给率10%;保障域外基地供应110万头,完成自给率20%;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应急冷冻猪肉4700吨储备任务。

《意见》明确,坚决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生猪禁养、限养规定,增加生猪养殖空间。加快补齐和完善现有规模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用地备案、污水接管等手续,确保现有产能不减少。对已检查认定的规模养殖场,确需关停或拆除的,按照“拆一补一”的原则安排用地落实异地重建,确保养殖总量只增不减。

《意见》鼓励本地畜牧业龙头企业到域外建设生猪养殖、屠宰基地,直供苏州市场。新建和改扩建生猪规模养殖场所需设施用地,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一公顷上限规定,保障生猪养殖生产的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

《意见》要求,各地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新建、改扩建生猪养殖基地、域外供苏生猪生产或屠宰基地建设给予财政补助。开发地方性非洲猪瘟扑杀保险,作为政府扑杀专项补贴的补充,覆盖养殖生产成本,提振生猪养殖信心。

据了解,苏州将完善市场调控手段,支持社会资本利用冷库资源扩大猪肉储备。鼓励规模家禽场增栏补养,增加禽蛋和牛羊肉等猪肉消费替代品供应和储备。及时启动临时性物价补贴机制,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政策,足额发放挂钩联动补贴,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