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何正君)日前,从广西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获悉,8月20日至12月31日,该局在前阶段清查整治工作基础上,开展涉传销出租屋“清零”专项行动,强化出租屋治理工作,强力挤压涉传销人员活动空间,力争实现“五个全部”(宣传全部覆盖、举报全部核查、摸排全部到位、案件全部办结、窝点全部清除)的目标。
此次行动中,该局的重点整治对象包括被南宁市打传办列入2019年重点整治名单的6个片区、39个小区内的涉传销出租屋;南宁市2019年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攻坚战役行动整治清查出来的涉传销出租屋;公安机关及各城区、开发区打传队在打击传销行动中,查获的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出租屋。
据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将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要求,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组织开展对涉传销出租屋的查处工作。对确认为传销提供活动场所的出租屋主必须立案调查,进行行政处罚;对不主动接受调查处理的涉传销出租屋主,将情况书面抄送属地打传专业队,对其出租屋实施“一封三停”措施,从严从重处罚。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日常打击行动,对公安机关已查封的涉传销出租屋及时跟进,进行立案调查,并积极对接公安机关做好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法依规予以100%处罚。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还对已清查或立案处罚过的涉传销出租屋,积极开展“回头看”工作,进行再摸底、再跟踪、再清理,对再次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业主,依据禁止传销条例从严从重处罚。
8月19日,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管局对两次租房给传销人员的房东黄某某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一个月的租金)1300元;罚款5万元人民币。以上罚没款共计5.13万元上缴国库。
据统计,从6月27日“烈焰”一号行动开始至今,南宁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处罚涉传销人员949人,出租屋立案239间,对111户不配合调查的出租屋采取断水断电强制措施。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