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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白银市市场监管局出台行政执法尽职免责试行办法

2019-08-20 10:55:07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甘肃省白银市市场监管局出台行政执法尽职免责试行办法

实施正向激励 促进主动作为

本报讯 (杨柳岗 杨振铎)甘肃省白银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出台了《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尽职免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把干部激励制度与市场监管职能结合起来,对市场监管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予以撑腰鼓劲。据悉,这是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出台的第一个正向激励干部主动作为的规章,在全国地市级局也属首例。

“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是《办法》坚持的基本原则。《办法》规定,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凡严格依据监管责任清单和相关工作程序、制度等监管履职标准,正确履行了监管责任,发生危害性事故或产生不良影响时,只要责任人员不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法律法规规定情形,不予追究相关责任。但因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监管职责,导致发生危害性事故或产生不良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严格界定“是”与“非”,而不是无原则的放纵和免责。

作为一项探索性正向激励制度,《办法》具有普遍性、保护性、容错性和排他性的鲜明特点。《办法》将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的行政执法活动均纳入范畴,范围广、覆盖面大,适应了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任务重、领域多、责任大的现状。《办法》详细梳理了24个具体免责情形和3个从轻减轻追责情形,从根本上消除了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积极履职、主动作为的顾虑,努力为执法人员营造有创新、有探索、有实践,敢于亮剑、敢为人先、敢于担当的良好市场监管环境,将有力地保护执法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办法》规定,在推动改革发展和体制机制创新过程中,符合相关政策及相关程序,出现工作失误或偏差的,不承担责任,允许执法人员在探索全新领域、创新工作方法中出错、犯错,坚持了实事求是的精神。《办法》明确,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时,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法违规的要求,并如实记录,存档备查,有效排除不必要的影响,坚持树立公平公正和严格执法、廉洁执法部门形象。

据白银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介绍,《办法》的科学性、实用性等还需要实践的检验,还需要在实践中日臻完善,最终达到正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目的,保护市场监管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提振干部忠诚履职、守牢底线,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的信心和决心。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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