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纪祥勇)为切实维护全省汛期市场价格秩序,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市场价格监管,确保汛期百姓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严厉打击趁恶劣天气、自然灾害之机,串通涨价、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变相抬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体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汛期市场价格监管。
此次监管重点针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易受汛期影响的商品价格及经营者价格行为,加强汛期重点商品价格监管。加强对百姓生活必需品、日常消费品及防汛救灾物资市场的价格动态监管,加强跟踪分析,对发现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迅速预警。
加强汛期交通运输价格监管。开展对各级公路客运站及相关线路经营者、铁路及航空运输经营者价格行为的专项整治。
加强汛期农资价格监管。加强对农药、化肥等农资市场价格的动态监管。严厉打击各类坑农害农的价格违法行为。
加强汛期商贸流通企业价格行为监管。督促商贸流通企业保证日常生活用品足量供应,防范抢购现象发生,严厉查处商贸流通企业价格欺诈、散布涨价或断货信息、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