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四版>>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019-08-09 09:30:43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上半年查处相关案件1970宗

□ 岳 萱

日前从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获悉,2019年上半年,广东省共查处各类互联网违法广告案件1970宗,罚没金额1853.98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3.2%和25.2%,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还将上半年互联网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对外进行公布。

深圳市盈科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互联网发布含有不尊重拆弹工作人员、对伤残人士亲情漠视等内容的视频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的规定。深圳市南山市场监管局于2月28日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深圳市盈科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万元。

方树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设计制作含有不尊重拆弹工作人员、对伤残人士亲情漠视等内容的视频广告,并通过深圳市盈科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利用互联网发布,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的规定。深圳市南山市场监管局于2月28日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方树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广告费用23万元,并处罚款20万元。

广州珍仪本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其产品包装宣传“采用国际最先进的技术并结合多种草本植物精心研制而成。在黑发的同时还能达到养发、护发、固发的效果”等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5月9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广告违法行为、责令公开更正广告内容,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0万元。

茂名技师学院(茂名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其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含有“茂名技师学院(茂名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院校,直属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茂名地区办学规模最大、办学实力最强的国家级重点高级技工院校”等内容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管局于5月6日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万元。

珠海尚尚嘉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租赁的网站上发布的招商广告中含有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的内容,且未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4月,珠海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万元。

佛山市金色睿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互联网对外发布的广告中夸大教学成果及设施设备,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1月,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0万元。

中山市国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明知演唱会当晚邓某某只演唱4首歌曲的情况下,仍在大麦网站门票销售网页中发布“G.E.M邓某某当晚倾力献唱多首(编者注:广告列举歌名超过4首)专属金曲”的广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对消费者购买演唱会门票的行为产生实质性影响,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的规定。5月,中山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罚款20万元。

中山市炜铧贸易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其在“阿里巴巴”网开设的“中山市炜铧贸易有限公司”网店,发布含有“炜铧是同行业内产品质量最高、性价比最高的水槽专业生产大厂等违法内容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中山市市场监管局于1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罚款21万元。

欧树益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经营的淘宝网店中发布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的“颐康古方手工膏药粉剂:颈肩腰腿痛!腰椎间盘突出、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麻痹、坐骨神经、风湿性关节炎等疼痛疗效”等广告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肇庆市市场监管局端州分局于2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0万元。

肇庆民和医院(普通合伙)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自设网址发布含有11名整形患者的前后对比照片及患者姓名、职业等内容的广告,广告内容与当事人取得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不符。另当事人不能提供“数十万成功整形案例”的数据真实性证明材料。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六条、《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肇庆市市场监管局端州分局于2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2万元。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小易)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