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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有关情况

2019-07-31 10:48:55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有关情况

13种消防产品不再强制认证

本报讯 (记者徐建华)7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主要负责人在发布会上表示,在此次消防执法改革中13种消防产品将调整出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据介绍,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应急管理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经过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征求中央有关单位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意见、多次召开部门和专家参加的座谈会,起草形成《意见》送审稿。2019年3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意见》,5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意见》。《意见》提出了消防执法改革的精简3项消防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消防执法行为、严格执法队伍管理、优化便民利企服务等5个方面12项主要任务,包括放宽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限制,将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13类消防产品调整出目录,改为自愿性认证,同时向社会开放消防产品认证、检验市场等具体措施。

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负责人表示,国务院高度重视质量认证工作,去年1月17日专门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对质量认证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其中有一条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作出了明确部署,要求着力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底线”作用,遵循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按照必要性和最小化原则,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产品依法实施强制性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是一种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管理制度,列入目录内的产品没有经过认证,就不能出厂、销售、进口,不能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此次《意见》调出的13种产品,比如消防水带、消防车等产品基本是消防部门和专业人员使用的产品,还有一些与消费者直接接触较少,同时质量也比较稳定。经统计,通过改革预计减少7万张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涉及企业1万余家,可以大大降低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对改革之后如何保证消防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该负责人介绍说,市场监管总局、应急管理部将重点做好3项工作:对取消强制性认证的消防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消防部门继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对其在生产、流通、使用领域实施监督管理,并采取支持措施,鼓励企业进行自愿性认证;对保留强制性认证的消防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CCC认证监管,集中市场综合监管优势,创新监管方式,重点查处未经CCC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以及伪造、冒用、买卖CCC认证证书的行为,确保CCC认证“保安全”“保底线”;对认证活动强化监管,突出认证机构主体责任,强化政府部门监督执法力度,对消防产品认证活动加强监管,同时发挥社会各方包括媒体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良好公平的市场环境,保障消防产品认证制度有效性和公信力。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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