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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乡镇快递二次收费成通病 多家快递公司被点名通报

2019-07-26 09:33:20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龚志伟)7月24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消委会)举行新闻通报会,公布了《四川省乡镇快递取件二次收费社会监督调查报告》。

近年来,快递服务行业发展迅猛,一些快递服务公司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将经营压力转嫁给快递公司乡镇服务网点,加上内部管理不规范,导致不少乡镇快递服务网点出现二次收费乱象,即在消费者已经支付邮费或商家承诺包邮的情况下,取件时却被快递公司乡镇服务网点强迫支付取件费或派件费,消费者对此反映强烈。

据介绍,本次调查调研活动时间为4月~6月,范围覆盖四川省21个市(州)的80余县。问卷调查对象为乡镇快递消费者。各市(州)消委会积极组织调查,共采集有效样本3403个。同时,四川省消委会秘书处还直接对雅安、德阳、资阳和广元等地乡镇及相关部门开展了实地调查和调研。

调查显示,71.6%的受访者表示所在乡镇收取快递需要自己到指定配送点取件;34.2%的受访者表示曾经被二次收费,有8.2%的受访者表示遭遇过因延期取件而加收费用的情况。同时,各快递公司服务网点普遍存在二次收费情况,涉及标称为申通、中通、韵达、圆通的网点占比较高。接受调查回答存在二次收费现象的受访者占比,标称申通的为52.14%,标称中通的为51.95%,标称韵达的为51.86%,标称圆通的为50.68%。收费数额方面,收费1~3元情况最普遍,占比约为45.2%,收费“3~5元”占比20.5%;收费“5元以上”占比7.6%;“根据快递大小付费”,占比26.8%; 86.3%的受访者表示付费后快递网点没有提供发票或收据。

除二次收费外,受访者认为目前乡镇快递服务存在的另一主要问题是不能送货上门。本次调查共收集到快递服务意见657条,其中主要意见是不能送货上门,占比20.1%。之后依次是网点从业人员服务态度需要改善,占比14.9%;取件不够便捷,占比13.4%;快递保管不够妥当,占比9.0%;配送速度不佳,占比8.8%。

四川省消委会认为,乡镇快递二次收费现象,是快递服务公司未告知发件人(商家)和消费者的情况下进行的强制收费,违反了《消法》《价格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法规。这既违反了与发件人之间的合同约定,又对消费者造成利益损害,构成消费侵权。

对此,四川省消委会提出了针对性举措:一是对涉事经营者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监督整改。二是配合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三是适时发布消费警示,跟踪回访整改效果,提醒广大农村消费者自觉抵制二次收费违法行为。同时,四川省消委会将积极跟进各地自查、整治效果,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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