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本报讯 (记者胡立彪)由国家发改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日前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制定《条例》,有利于更加全面系统贯彻落实这些决策部署,更加有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此外,制定《条例》是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破解当前营商环境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国际一流水平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一些长期困扰市场主体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仍然突出,迫切需要通过法治化手段予以解决。各地区各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实践中形成一批成熟经验,迫切需要通过立法予以系统固化。同时也有一些实践证明有效的改革举措,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无法进一步复制推广。制定《条例》,有利于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积极发挥法治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
根据《条例》,各地区、各部门应当依法保障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市场主体在政府资金投向、土地供应、税收优惠、费用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等方面的公平待遇,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对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市场主体平等对待,不得以不合理条件进行限制或者排斥。
《条例》明确,国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严厉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充分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金融机构对同等申请条件下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的贷款利率和贷款条件应当保持一致,不得对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设置贷款审批歧视性规定。
据了解,《条例》分为总则、市场主体、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附则7章,共68条。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