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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八部门展开“网剑行动”

2019-07-05 09:37:40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湖北八部门展开“网剑行动”

剑指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网上传销

本报讯 (胡庆洪 曾 里 记者张 华)7月2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省网信办、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等8部门正式启动“2019网剑行动”,联手打击网上“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网上传销”等违法行为。

“2019网剑行动”将重点打击3类违法行为。一是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安全食品及假药劣药行为。以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电子产品、汽车配件、家具家装、家庭日用品、儿童用品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人民健康安全的消费品为重点。二是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网络虚假宣传、刷单炒信、违规促销、违法搭售等行为。三是网络传销行为。重点打击假借“微商”名义实施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和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爱心慈善”“旅游互助”等为幌子实施的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严惩以“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等名义从事的网络传销活动。

为此,湖北省8部门已联合下发了行动方案,强调从6个方面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监督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做好亮照、亮证、亮标工作,督促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依法开展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加强商品抽查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以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为重点,突出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查处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规范涉及个人信息的合同格式条款,严肃查处未经同意收集、使用、过度收集或泄露、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行为;强化网络交易信息监测和产品质量抽查,重点关注网络集中促销期、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落实电子商务经营者责任。监督电子商务经营者履行消费者权益、知识产权、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依法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严格落实网络销售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大力推进网络诚信建设,建立网络信用评价体系,推进网络信用信息与社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及时公示各行政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形成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对有严重网络失信行为的企业、个人列入严重失信名录,实施联合惩戒。

“2019网剑行动”将从7月持续到11月底。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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