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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为物业管理收费制定实施细则

2019-07-04 09:29:47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廖 君 黎昌政)按照物业服务分5个等级,最高收费基准价为3.2元/平方米·月(有电梯)或2.7元/平方米·月(无电梯)……近日,武汉市有关部门发布消息,《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将于8月1日实行。这是武汉首次为物业管理收费制定实施细则,也是首次明确前期物业的政府指导价标准。

这一实施细则规定的是前期物业的政府指导价标准,最低收费为一级物业,物业费基准价为1.2元/平方米·月(有电梯)或0.7元/平方米·月(无电梯)。最高收费为五级物业,基准价为3.2元/平方米·月(有电梯)或2.7元/平方米·月(无电梯)。这一标准最高可上浮20%,下浮不限。

细则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期内,物业服务主体不得擅自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必须征得业主大会同意,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经“双过半”。与此同时,物业利用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半年公布一次,并适时审计。

细则还明确规定,满足特定条件,依法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区,其物业服务收费不作为前期物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前期物业指的是在业主大会成立前,开发企业为了完成正常的住宅交付和管理,自行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

相关房地产专家表示,武汉新出台的细则,首次明确了前期物业收费的政府指导价,并且按照物业服务等级明确划分,市民可查询自家物业等级,做到心里有数,规范市场发展。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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