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内蒙古质量品牌建设,牢固树立中国石油“质量至上,诚信为本”的质量方针和“质优量足,客户满意”的质量目标,提高内蒙古自治区成品油行业服务质量、诚信意识和品牌效应,维护消费者权益,创建放心消费品牌店,内蒙古品牌战略促进会、内蒙古品牌标准技术委员会联合内蒙古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依据《服务行业品牌评价标准》《成品油零售行业管理技术规范》《加油站服务技术规范》等标准,制定认定细则,组成专家组对申报的中石油呼和浩特分公司第二加油站等加油站进行了材料认评和现场认定。根据认定结果,决定对以下11家加油站授予“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品牌)诚信加油站”(按得分顺序,有效期两年):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第二加油站(牌匾编号N1910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大台加油站(牌匾编号N1910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东郊加油站(牌匾编号N1910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海东路第一加油站(牌匾编号N1910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麻花板加油站(牌匾编号N19105)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大东街加油站(牌匾编号N19106)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世纪四路加油站(牌匾编号N19107)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第四加油站(牌匾编号N19108)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第十九加油站(牌匾编号N19109)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光明路西口加油站(牌匾编号N19101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展西路加油站(牌匾编号N191011)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