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 蕾 张文礼)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同意建立疫苗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为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进一步提升疫苗管理能力水平,形成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疫苗管理体系。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牵头的疫苗管理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主要职能是,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统筹研究疫苗产业布局、行业规划、生产流通、质量安全、供应储备、预防接种、补偿赔偿等重大问题,加快推进疫苗技术创新、工艺优化和产业升级;定期分析疫苗安全形势,会商研判疫苗案件办理、信息发布,组织制定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提出加强和改进疫苗工作的意见,推进监管能力建设和监管方式创新;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国家卫生健康委主任马晓伟担任,副召集人为国家药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李利,国家药监局局长焦红,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斌。成员包括中央宣传部部务会成员、国务院新闻办副主任郭卫民,中央编办副主任李章泽,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国家药监局副局长徐景和,国家药监局副局长陈时飞等12个部门相关负责人。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国家药监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国家药监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