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姚延敏)近期,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等6家食品检测机构,按照《食品生产环节抽检监测实施方案》抽检了该市市场上的食品添加剂、蜂产品、水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蔬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豆制品、特殊膳食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其他食品等12类471批次样品。结果显示,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7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其中,食品添加剂3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为标签不合格。蜂产品15批次;水果制品208批次;蛋制品13批次;水产制品15批次;婴幼儿配方食品12批次;蔬菜制品100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1批次;豆制品42批次;特殊膳食食品5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0批次;其他食品1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已要求核查处置部门督促企业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采取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