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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怀仁市工商质监局加大监管力度查处侵权行为

2019-02-12 09:45:27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出重拳 查假冒 治根本

山西怀仁市工商质监局加大监管力度查处侵权行为

□ 王肇清 本报记者 秦海峰

春节期间是消费旺季,不法分子趁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山西省怀仁市工商质监局工作人员一刻也不敢放松,时刻守护着群众的消费品质量安全。

近日,该局接到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投诉,称怀仁市市场上最近出现与该公司产品包装近似的露露杏仁露。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现委托北京瀚汇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处理怀仁市市场上的侵权产品。

接到投诉后,该局负责人立即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部署摸排、调查取证工作,强调该起投诉正值春节期间,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

随后,怀仁市工商质监局派出执法人员对全市各大超市进行摸排,发现有4家超市销售该产品。经过厂家现场鉴定并出具鉴定证书,执法人员将4家超市货架上和库房里的侵权产品进行没收封存。此次行动对春节期间销售市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

网络监管是怀仁市工商质监局2018年新成立的机构,多次查处网络投诉举报,涉及商标侵权、虚假广告等各个方面。

2018年4月16日,朔州市工商局移交怀仁市工商质监局淘宝案件线索,涉事人马某在淘宝网经营的网店发布了一款介绍内容为“婚庆结婚用品女方娘家陪嫁套妆礼品婚礼回礼毛巾结喜盆镜子”的商品,并附有内容为“婚庆超级豪华套装超级划算的女家出嫁用品,买就送豪华大礼包”。涉事人马某在淘宝网以企业店铺发布未标明所附带赠送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的行为,已违反了《广告法》第八条“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该局执法人员对马某进行多次调查了解后,作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以罚款的决定。

2018年8月19日,怀仁市工商质监局接到朔州市网信办转办的微信公众号广告内容涉嫌虚假宣传。当天,该局网监股执法人员分别对广告主怀仁县某修肤堂、广告发布者怀仁某微平台经营者怀仁市某信息服务部展开调查、取证,于2018年8月29日对此立案。

经查,该广告内容中“在皮肤病治疗方面,她先后获得8项国际发明专利……”经执法人员了解,姜某只获得过3项专利,并没有其广告中宣称的8项国际发明专利。该内容已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二条“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该局分别对广告主怀仁县某修肤堂、广告发布者怀仁某微平台经营者怀仁市某信息服务部作出立即停止发布广告并罚款的处罚。

2018年10月19日,该局接到《关于落实排查省局检测发现网站以及微信和网店中违法案源线索的紧急通知》。经查,涉事人张某某为销售怀仁市某陶瓷公司的产品,于2018年7月份以500元的价格私自委托石某开设名为某某陶瓷的网站。经该局执法人员向怀仁某某陶瓷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了解,该公司并未开设企业自建网站,也未委托当事人开设某某陶瓷网站。该局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张某某未经怀仁某某陶瓷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私自制作某某陶瓷公司网站并冒充怀仁某某陶瓷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行为,已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二)款“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的规定。怀仁局对张某某作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019年,怀仁市工商质监局网络监管执法人员会继续为全市人民群众在网络购物、网站宣传、微信公众号营销等方面保驾护航。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广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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