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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砺利剑当好公平竞争维护者

2018-08-28 10:12:13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国门时报

□ 中国工商报记者 吴 楠 黄 鹏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也是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关键。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以服务民生为导向,坚持查处与监管相结合,规范与保护相结合,突出重点,集中攻坚,推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反不正当竞争及反垄断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从“六管一打”到守护大市场

1978年9月,国务院要求成立五级贯通的市场管理机构,在经济调整中充分发挥市场监督检查作用。

以集市贸易管理、经济合同管理、企业登记管理、个体经济管理、商标注册管理、广告管理和打击投机倒把为主要职能的市场监管部门(俗称“六管一打”),在改革开放初期积极稳定市场物价、打击走私贩私、整顿不正之风、严查投机违法案件,为市场繁荣、经济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时代列车快速向前,各类市场竞争行为层出不穷。市场这只“无形之手”逐渐吃力,以侵权假冒、无序竞争为主要特征的市场失衡现象开始出现,亟须清理纠正。

1993年12月1日,《反不正当竞争法》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调整市场竞争行为的基本法律,它在规范市场行为、保障公平竞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结合市场竞争实际,市场监管部门陆续开展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取得积极成效。

——广泛查处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国各地开展打击“傍名牌”“春雷”“利剑”等专项行动,截至2016年年底,共查处仿冒等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案件20.3万件,案值42.4亿元。

——积极查处商业贿赂行为,净化市场环境。1996年,国务院授权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药品回扣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从2005年起,围绕中央确定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等重点领域和行业,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查处了一批典型商业贿赂案件。

——严厉查处虚假宣传行为,倡导诚信经营。多年来,市场监管部门以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农资等商品为重点,对传播诱导性信息、扭曲市场交易真实情况的不法行为予以实质性打击。

——开展商业秘密行政执法,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解决商业秘密执法过程中的发现难、认定难、取证难等问题,创造了事先预防护密、事中提示保密、事后严查泄密的行政执法保护的新思路,为企业创新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依法禁止传销,规范直销市场。传销是变异的市场“毒瘤”,1998年中央一声令下,全面禁止传销。市场监管部门部署“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执法行动,采取督查、挂牌督办等方式对传销重点地区进行整治,查处了“ 爱联国际”“云在指尖”等一批大要案件。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成立了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并通过建立直销管理档案、加强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引,规范直销企业健康发展。

……

市场逐浪,千帆竞发。只有遵守规则、有序竞争,才能共享公平,并航向前。上世纪90年代,在市场监管部门大力支持下,“中国质量万里行”和“反不正当竞争神州行”两大活动在中国市场经济转型期发挥了打假扶优、规范市场、引导消费、服务企业的积极作用,规则、诚信、公平、守法意识深入人心。

市场自由,交易活跃。只有加强引导、公正裁判,才能维护秩序,活而不乱。40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坚持及时把握市场竞争状况,遵循市场运行规律,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以重点商品、重点行业为对象开展市场治理,有效规范了重点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维护了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的公平秩序,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从“清除壁垒”到国际竞争大会

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正式施行,我国竞争执法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市场监管部门贯彻中央提出的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体系的目标要求,不断拓宽执法领域,严厉查处各类垄断行为。

10年来,市场监管部门以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等行业为重点,查处垄断协议案163件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54件,累计罚款金额超过110亿元人民币,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183件,震慑了违法者,净化了市场环境;审结经营者集中2283件,查处未依法申报案件22件,有效预防市场垄断,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妨害公平竞争的壁垒必须清除。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发挥竞争政策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和竞争执法,促进市场环境不断改善。截至目前,市场监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共对12.2万份文件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一批涉及印章、交通、供气、供热等领域的行政垄断行为得到有效纠正,指定交易、地方保护、组织经营者垄断等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被及时制止。

2011年9月,金砖国家国际竞争大会首次在中国北京召开。这距离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恰好是10年。

多年来,市场监管部门顺应我国与世界经济深度融合的趋势,深入开展竞争政策和反垄断执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欧盟、澳大利亚等28个国家和地区执法机构商签55个竞争政策与反垄断执法合作文件。在中国—瑞士等8个自贸协定中设立竞争政策与反垄断执法合作专章,实质性完成多个自贸协定竞争政策议题谈判,为培育壮大我国竞争优势提供保障。

竞争政策对中外企业同等适用,一视同仁。利乐、微软、五粮液、国安等企业因实施垄断行为被中国市场监管部门处罚,表明“防止市场垄断”已成为加强市场监管的常态。

今年7月31日,第七届中国竞争政策论坛在北京举办。中国《反垄断法》实施 10周年的开创性成就被来自全球主要经济体的嘉宾盛赞,中国特色反垄断执法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为世界公平贸易贡献了力量。

40年风雨兼程,我国相继出台了经营者集中审查、反价格垄断、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等部门规章12部、规范性文件3份、办事指南和指导意见10个,大大提高了反垄断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

40年矢志砺剑,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增强做好竞争执法和反垄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反垄断执法体系为新起点,着力当好公平竞争维护者,让市场更规范,竞争更有序。

《中国国门时报》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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