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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楼装新梯安全摆第一

2018-08-16 10:51:43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 徐建辉

近日有媒体报道,9月1日起,黑龙江省《关于开展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正式实施。该意见对全省居民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的承办主体、签订协议、组织实施、适用范围、资金筹措等7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在资金筹集方面,该意见明确规定了加装电梯及使用维护费用由申请主体按协议确定的比例共同承担,并可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资金。

老楼旧小区,本来就存在各种设施老化问题,绿化、环境、公共服务等都跟不上,各种硬件条件难免已经滞后于潮流和时代,与人们的居住需求和心理预期差距也越来越大。尤其是电梯缺失问题,更是困扰老旧小区居民生活体验的“老大难”问题。

老旧小区虽然大都是6层以下的多层建筑,空间比高层更好,但却普遍没有设计安装电梯设施。对于很多人来说,其他都可以忍,唯独这个缺陷感觉不能忍,尤其是对于住在3楼以上高楼层的人来说,没有电梯确实生活很不方便。而且值得注意的是,老小区的居民相对来说老年人更多一些,没有安装电梯的影响自然就更突出。

有不少老年住户为了解决困扰已久的上下楼难题,寻求一些特制的“上楼神器”,也就是各种起辅助作用的简易电梯装置。这些各式各样的创新神器看似成本不大、安装简单,也比较简便好用,但在实际应用中却出现了物业、邻居反对和存在安全隐患等“拦路虎”,也曾因此发生过不少矛盾纠纷。

一边是老旧小区居民对电梯装置的巨大需求和呼声,另一边却是政策法规、经费来源、安全保障和权利义务等各种现实困境。可以说,老旧小区电梯缺失问题及各种矛盾亟待破题。黑龙江省出台的《指导意见》似乎让人们看到了解决这一难题的政策曙光。

首先,它第一次从政策层面明确了“老楼装新梯”的合法地位,让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装置一事变得“师出有名”和“有法可依”。其次,它从“承办主体、签订协议、组织实施、适用范围、资金筹措”等7个方面对“老楼装新梯”的关键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既让这件事开始规范起来,也增加了可操作性,为其提供了正确的指引。再则,它对于“老楼装新梯”中最重要、最关键的资金保障问题提出了期待已久的解决方案。那就是除了由同楼住户自筹外,首次明确可以申请提取个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并可申请政府维修基金来使用。这对于纾解加装电梯常常遇到的资金不足问题无疑有着突出的意义。

然而,《指导意见》促进“老楼装新梯”,推动解决民生难题是好,不过在推进这一惠民工程过程中,必须注意应始终将安全放在第一位。老楼毕竟年限已久,能不能加装电梯,适合加装什么样的电梯都需要通过科学认证和专业评估才行,千万不能搞一哄而上、盲目上马,导致装了电梯带来方便却埋下安全后患。对此还须进一步明确施工标准和监管责任,慎之又慎,确保把好事办好。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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