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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野生动物制品要封禁更要严查

2018-07-05 10:56:35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 段思平

近日,有网友反映,在网络拍卖平台微拍堂上,有商家售卖野生动物制品,包括虎皮、虎骨、象牙、穿山甲甲片和熊胆等。在接到举报后,微拍堂微博认证账号留言称,该名商家,目前已经被查处封店。微拍堂同时表示,平台对于违禁品一向是不能接受的,希望网友能一直监督,平台一定会严肃处理。 (7月3日《北京青年报》)

在网上卖虎皮、象牙、熊胆,真可谓“吃了熊心豹子胆”。2016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时,专门针对网售野生动物制品的违法行为新增了条款:“禁止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微拍堂审核不严,让违法信息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平台上,负有一定责任。所幸平台在接到举报后能对违法网店及时关停、断开链接,多少也算亡羊补牢。

不过,封禁这些违法网店只是阻止了违法信息的传播和潜在违法交易的进行,仍没有抓住违法源头。出售野生动物制品这条黑色产业链上的相关责任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已经犯罪,必须予以严查。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未持有、未附有人工繁育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副本或者专用标识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根据《刑法》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因此,作为平台,微拍堂有责任保存相关违法证据,移交执法部门。除了违法出售的要处罚,执法部门还可以顺藤摸瓜,将猎杀野生动物、生产相关制品的人绳之以法。协助有关部门严查违法者,实际上也是第三方平台应尽的法律义务。《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明确指出:“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向平台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当然,网售的野生动物制品,也可能是假货,毕竟,仿冒野生动物制品出售的案件也屡见不鲜。需要指出的是,打着野生动物制品的旗号,无论卖的是真品还是假货,都要予以严查,让相关违法者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作为普通消费者,买到假的野生动物制品固然是倒霉,买到真的则涉嫌违法,会“摊上事儿”的。所谓“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对于网售野生动物制品,我们要坚决抵制,为保护野生动物和自然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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