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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宣城市成立质量发展委员会建立党管质量的工作格局

2018-06-05 10:20:22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书记市长都是“质量官”

安徽省宣城市成立质量发展委员会建立党管质量的工作格局

本报讯 (姚 翔 记者李 辉)多彩宣城,质赢未来。日前,安徽省宣城市质量发展委员会正式成立,安徽省政协副主席、宣城市委书记韩军和市长张冬云共同担任市质量发展委员会主任,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工商质监局,该局局长刘富贵兼任办公室主任。质量发展委员会同时负责市政府标准化协调推进和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协调工作。

宣城市质量发展委员会的成立,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质量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是对推动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加快打造现代化“四个特色之城”,促进宣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充分体现了宣城市委、市政府对质量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切实贯彻落实党管质量的原则,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的的具体行动。

近年来,宣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在打造质量强市和质量提升行动中,形成了高位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的良好态势。通过在全市大力宣传“多彩宣城,质赢未来”的城市质量精神,率先开展了“质量品牌升级江淮行——走进宣城”、质量品牌提升工程推进大会、质量品牌提升示范推进年活动启动仪式、质量品牌提升进党校、推进品牌指导站建设和设立“质量流动诊所”等影响大、反响好的生动实践。

记者了解到,4月26日,宣城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对牵头制定并获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的组织或个人,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3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或保护产品的,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省卓越绩效奖,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5万元奖励;对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成功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认定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在今年初召开的宣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张冬云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质量提升行动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质量强市成效显著。新增安徽名牌16个、安徽工业精品7个。广德、泾县被评为省质量强县”。同时对今年的质量工作做出安排,明确提出“提升质量强市建设水平。通过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鼓励和引导企业争创质量品牌,新增商标注册申请2200件,力争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10项以上。新增安徽工业精品5个。开展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加强国家宣纸及文房用品质检中心建设。支持宁国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推进泾县国家级电机检测检验中心建设”。

一系列的创新举措,使宣城市的质量品牌工作硕果满枝。在安徽省目标绩效考核(质量工作指标)中连续两年排名第一,省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连续两年获得A级,泾县、广德两县成功创建安徽省质量强县(市、区),宁国市正在聚力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市,国家宣纸及文房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快速推进,全市现有商标品牌数量均位于安徽省前列。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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