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一版>>

中国导盲犬之路的里程碑

2018-06-05 10:18:54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中国导盲犬之路的里程碑

——《导盲犬》国家标准解读

开栏的话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规范》等390项国家标准,涉及公共安全、社会民生、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多个方面。为此,本报开辟“身边的标准——新近发布标准解读”专栏,邀请业内专家学者对一些重要标准予以解读。敬请关注。

□ 本报记者 杨 蕾

从2006年12月29日中国内地第一只训练合格的导盲犬“毛毛”正式上岗服役,到2018年5月14日《导盲犬》国家标准正式发布,中国的导盲犬之路已经走过近12年。“十几年来,中国导盲犬的创业之路充满挑战与艰辛,也充满喜悦与欣慰。”为中国的导盲犬事业呼吁、奔波多年的中国盲人协会主席李伟洪难掩激动的心情。

导盲犬是应用犬行为学原理,结合视力残疾人的特征,培训为协助视力残疾人安全出行的工作犬,它们可以协助视力残疾人躲避障碍、找到目的地、过马路、找座位、安全上下楼梯等。目前,我国正在服役的导盲犬大约170只左右,视力残疾人在导盲犬的引领下可以乘坐公交、地铁、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进出公共场所。在协助视力残疾人安全出行的同时,它们还是视力残疾人的忠诚伙伴和情感寄托,是任何其他工具无法比拟的出行首选。

从我国内地第一家导盲犬训练基地在大连成立到第7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上导盲犬“虎虎”“沙沙”的精彩亮相;从残奥会冠军平亚丽在导盲犬的引导下走进北京残奥会开幕式现场到《残疾人保障法》为盲人使用导盲犬出行作出法律上的明确规定……李伟洪坦言,中国的导盲犬事业从“0”起步,取得了巨大的成绩。“随着导盲犬的使用,导盲犬培训基地、机构和各相关服务单位得到发展,但是各培训基地都有自己的一套标准,基地之间互不交流,无论是导盲犬、训导师以及后续对使用者的训练都没有统一的指标,从而导致训练结果差异很大。即使是同一个基地不同的训导师使用的口令、动作都都有差别,这为后续的回访训练带来诸多不便。同时,对于导盲犬是否训练成功,也没有统一的考核标准,这使各基地培训结果各不相同,很难界定导盲犬的培训质量。”李伟洪介绍,正是为了规范导盲犬的训练和评价工作,让导盲犬更好地服务视力残疾人,在中国残联的支持下,中国盲人协会承担了起草《导盲犬》国家标准的任务。

起草专家组成员中,既有来自导盲犬训练基地的训导师,也有专门研究动物行为学的专家;既有兽医,也有动物营养师。经过在导盲犬培训机构实地调研,参考国际导盲犬联盟等机构的最新工作标准,并结合我国导盲犬工作的实际需求,历经3年修改,20次易稿。

据介绍,《导盲犬》国家标准给出了导盲犬、家庭寄养、共同训练等术语的概念内涵,规定了导盲犬的选种与繁殖要求,“导盲犬宜选用拉布拉多巡回猎犬和金毛巡回猎犬”。对导盲犬的血统系谱、肩高、性情、种犬的繁殖周期等都做出规定。同时,标准还规定了导盲犬的饲养和管理要求。在“导盲犬的培训与评估要求”中,标准规定非常详细,包括对寄养幼犬的筛选、培训与评估,受训犬的筛选、培训与评估和共同训练等诸多内容。例如,标准规定,一只合格的导盲犬需要接受的技能训练包括:坐、卧、立、等待等十几项服从训练;直线行走、靠边行走等基本行走训练;静态障碍绕行、动态障碍绕行、空中障碍物绕行等基本安全训练;过马路、乘电梯、乘坐交通工具、寻找标记物等多项综合能力训练。导盲犬训练结束后还要进行考核评估,合格后才能成为导盲犬。在交付使用者之前,导盲犬还要和使用者进行至少1个月的共同训练,让犬适应使用者,并服从使用者的指令。此外,标准还提出导盲犬回访与复训、退役的要求。每只导盲犬还必须建立档案记录。

李伟洪认为,《导盲犬》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对于规范导盲犬工作,促进导盲犬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标准有利于提升导盲犬培训基地和培训人员的标准化意识,规范导盲犬训练流程和内容,提高导盲犬训练质量,确保盲人在导盲犬引领下的出行安全;其次,标准还有利于相关部门对导盲犬质量的考核评估,为行业监管提供有力的支撑;再次,标准有利于导盲犬行业的规范化管理,导盲犬训练机构可以依据标准申请政府购买服务等支持,确保导盲犬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标准有利于实现无障碍环境建设,帮助盲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可以说,导盲犬工作是社会发展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标准的发布和实施是全社会文明意识的一个展现,是人文关爱的一次具体践行。”李伟洪还介绍,《导盲犬》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只是中国导盲犬事业规范化发展的一个开始,接下来,中国盲人协会将继续完善专门的导盲犬培训基地建设与管理标准、训导师标准等系列标准,促进导盲犬事业的规范健康发展。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景欣)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