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孙华信 记者李 辉)近日,安徽省宿州市财政局、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宿州名牌产品评价管理及质量奖励办法》,对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第四届)的安徽华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宿州科技食品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奖励;对获得2017年“安徽名牌”产品和服务的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百通高科塑业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奖励;对获得2016年“宿州名牌产品”的安徽大盘特种装备车辆有限公司、熙可安粮(安徽)食品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各奖励5万元。
今年以来,在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中,宿州市人民政府注重政策引导,建立健全了质量激励机制,有效提高了全市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升产品质量、争创名牌的积极性。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