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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快递箱该何去何从

2018-05-14 10:48:40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 陈梦竹

近些年,随着整个物流链条最关键的一环——“最后100米”所呈现的诸多痛点:快递延误、快递破损、丢件、信息泄露……智能快递箱快速崛起,它成为快递末端服务市场的一大亮点。国家邮政局统计显示,截至2017年底,我国已建成智能快递箱20.6万组,通过其投递的比率达到7%。较传统的物流模式来说,智能快递箱凭借时间配置灵活、时效性高以及私密性高等优点,获得了市场和公众的青睐。

便利的同时,问题应运而生。对智能快递箱企业来说,烧钱模式、恶性竞争、杂牌军丛生……导致盈利困难。笔者了解到,时下的智能快递箱有10余个品牌,多数企业处于严重亏损状态。

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报告指出,2016年,我国智能快递箱产量超过3.12万组。单个快递箱成本约5~6万元,使用寿命约2~3年;每年向物业公司支付2000元左右的场地费。另外,还需要雇用一定数量的维护人员进行设备维修和上门处理客诉异常件问题。此外,快递箱企业如没有进行大量设点、增加快递箱城市覆盖面,也很难形成规模效应和市场占有率。

其次,对于公众来讲,快递箱的普及有利有弊。在没有检查验收的情况下,如果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或者丢失破损,造成公众利益受损,责任应该由谁来负?万一快递的物品是毒品、行贿物品等非法物品,而并未当面签收,那如何划定这个责任呢?快递箱企业、小区物业、快递公司和消费者的4个责任主体责任的划分也是较大的难题。

笔者认为,监管部门应尽快出台智能快递箱建设管理相关标准,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建议,让快递箱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服务。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律顾问、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律师表示,快递箱确实是顺应了广大消费者消费需求,快递箱要做好,就得兴利除弊。明确法律属性,要确保快递箱的安全度,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人性化体验、打造费用公平化、运用大数据智能化。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做到民主决策、透明决策。制定相关法律标准。刘俊海说:“第一,必须本着一个消费者友好型的立法、监管理念来界定这个快递箱的地位和作用。第二,快递箱要兼顾各方利益,企业要细水长流,按照可持续发展模式。第三,要明确标准服务于权利义务的安排。快递箱要满足3个要求:安全保护快递物品;有防盗功能,可靠性;有业主可识别性、可区分性。”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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