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杨新才 记者孙中杰)日前,河南省鹿邑县质监局根据群众举报,联合多部门查处一个违法销售的窝点。
据举报人反映,该县产业集聚区一企业内有一危险化学品仓库,且正在销售双氧水、亚硫酸钠等危险化学品。接到举报,该局对案情进行了简单分析后,立即向县政府做了汇报。在县政府组织协调下,联合县工商局、县安监局执法人员,会同县产业集聚区工作人员及辖区派出所民警,依法对位于产业集聚区内的某化妆品用具仓库开展执法检查。当场查封双氧水84桶,其中规格为25千克/桶的77桶,1000千克/桶的7桶,以及规格为25千克/袋的亚硫酸钠96袋。这些危险化学品与化妆品生产原材料和化妆品包装物一起存放,存有极大的安全隐患。
据行政相对人郑某某交代,他并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更不知道经营或仓储危险化学品还要有严格的规章制度,该仓库也是租赁的。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