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 琦)2017年,宁夏质监局组织对全区配装眼镜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检160家眼镜店的配装眼镜160批次,经检验合格率为88.1%。
本次抽查依据GB 13511.1-2011《配装眼镜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主要对配装眼镜的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主子午面一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二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柱镜轴位方向偏差等指标进行了检验。
从抽查情况看,部分产品柱镜顶焦度不合格,顶焦度是定配眼镜质量的最重要指标之一,这些项目不合格即俗话说的度数不准,会造成眼部肌肉疲劳、眼胀、模糊、眼内疼痛或额部疼痛等视疲劳现象,长期使用,会使人体的自身调节能力下降,视力变差。此外,还发现部分产品的光学中心水平互差和光学中心垂直互差不合格,该指标不合格易产生棱镜效应,观察到的物体影像就会出现位移,加剧眼睛疲劳,长期配戴,会影响眼镜调节功能,使视力下降,严重的还会发生斜视。
此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涉及银川市西夏区老陶眼镜一分店等19家眼镜店。不合格产品将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后处理。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