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汪昌莲
北京明年起开征环保税。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税改革部署和《环境保护税法》授权,第十四届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该市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为12元/污染当量;应税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为14元/污染当量,统一按法定幅度的上限执行。 (据《北京晨报》)
有分析报告显示,机动车、工业生产、燃煤、扬尘等,是当前我国大部分城市环境空气中颗粒物的主要污染来源,约占85%-90%。对这些污染源进行重点治理的有效措施,就是征收环保税,即通过“费改税”,着力解决”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干预等问题,提高纳税人环保意识,强化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可见,北京拟开征环保税,具有积极意义。
征收环保税,采用经济手段,让相关企业以纳税的形式,为排污行为买单,减少污染企业的扩张,并用征收来的税金治理雾霾天气,解决城市环境污染问题,可谓是多赢之举。然而,征收环保税,势必会对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制造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因此,基于我国经济底子比较薄弱、公众普遍环境保护观念不强、消极被动纳税的国情,要想征收环保税的新政顺利推行,首先必须就环保税的征收标准及用途等两个焦点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并在征收和使用过程中务必公开透明,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如何确定征税标准,是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如果税率过低,那么通过纳税抑制企业排污的调节作用就难以显现;如果税率过高,令企业难以承受,有可能会制约中国制造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如果征税对生产企业提出更多更高的质量要求,就会加大生产成本,那么企业必然会将其增加的成本投入转嫁给消费者,也就是说,真正替环保税买单的,仍是消费者。因此,有关部门和专家不能“关起门来定标准”,必须深入各地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民意,在此基础上,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确定一个合理的各方认同的税收标准。
征收环保税,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政府利用这笔专项资金,去进行环境污染的专项治理,即专款专用。如果地方政府只出台税收政策,而不建立相对应的专项资金利用机制,不赋予收税者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就很可能使征收环保税走进“只收税、不环保”的误区。因此,有关部门必须就环保税的用途,让公众参与讨论,共同研究制定出环保税使用及监督机制;同时,要将投入环保项目的名称、资金去向等重要信息对外公开,实行阳光操作,让纳税人觉得这个税交得值。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