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一版>>

全国首个产品质量纠纷调解中心在浙江金华成立

2017-11-30 11:02:19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应华冠 于胜敏 记者曹吉根)全国首个专门针对产品质量纠纷而设立的调解中心——金华市产品质量纠纷调解中心,近日在浙江省金华市质监局正式挂牌成立。

该调解中心主要就经济合同中的质量纠纷、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侵权纠纷、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行政机关处理的争议等问题进行调解,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对于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金华市质监局局长张少华介绍说,调解中心的成立运行不仅可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缓解司法资源压力,还能让质监部门及时掌握辖区内产品质量问题的源头和重点领域,精准补齐产品质量短板,有效提高产品质量监管有效性。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质量法律意识的提高,质量申诉逐年上升,质量纠纷案件众多。今年以来,金华质监部门受理各类产品质量的申诉举报1500多件,金华市本级法院一年要处理的质量纠纷案件达到400多起。

为充分发挥诉调对接机制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正确及时处理产品质量纠纷,金华市质监局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金华市司法局建立了产品质量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依托调解中心引导当事人解决纠纷。

为了提升调解效果,该中心还专门聘请了浙江胜平律师事务所主任朱胜平、金华电视台“老娘舅”张路前、金华市质监局退休干部龚景昌等7人担任调解员。

据了解,调解中心对于产品质量纠纷实行免费调解。纠纷调解可以由当事人申请或者由相关人民法院委托,流程分为纠纷受理、调解准备、实施调解3个阶段。该项工作先期在金华市区开展试点,认真总结和积累经验,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向市、县推广。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小易)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