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七版>>

车主提车时别忘了询问新车售前检查

2017-10-25 08:39:09 中国质量新闻网

车主提车时别忘了询问新车售前检查

新车质量的最后一道把关

运通兴宝宝马4S店技术人员正在给新车做新车售前检查(PDI)。

□ 本报记者 王 辉 文/摄

提到新车,车主往往会先检查车辆的外观、内饰、发动机。其实,这并不是提车的最后环节,PDI(新车售前检查)才是汽车销售前,对新车的最后一道质量工序。

新车从出厂到4S店,要经历长途运输和多天的停放,难免会有小摩擦。正是这些小摩擦会为新车交付埋下质量隐患。

2015年8月,北京贺某驾车,半路抛锚。车送至4S店检测,发现该车出售前(2015年7月1日)有过维修记录,但当时4S店却隐瞒了此事。交涉未果,贺某将4S店起诉,要求依照有关规定“退一赔三”。4S店称按照行业惯例和汽车生产厂家的要求曾对新车进行了PDI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只是在销售车辆时未主动告知贺某相关信息,并不具有故意隐瞒的主观恶意,不构成欺诈。

交车前的必要检查

新车交付车主前,有一种检查叫做PDI,它是经销商对新车进行的售前检查的行业通称,PDI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也是汽车业独特的服务,其目的是“为消费者提供一辆合格的车”。

由于中国尚没有乘用车PDI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标准,近两年涉及乘用车PDI的相关法律纠纷案件日益增多。针对该类法律纠纷,司法机关就PDI等专业问题多次向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征询行业意见。根据司法机关的建议和行业诉求,流通协会在2016年7月组成专家组起草《乘用车新车售前检查(PDI)服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已于2017年3月10日正式发布。

10月20日下午,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在位于北京大兴区的北京运通兴宝汽车销售公司(以下简称运通兴宝宝马4S店)举行了《乘用车新车售前检查(PDI)服务指引》宣贯会。会上,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刘文姬详细介绍了《指引》编写的背景、经过及意义。

其实在《指引》发布之前,中国很多品牌乘用车企业都有新车PDI标准,但其在内容、流程、信息告知等方面不尽相同。

乘用车新车售前管理主要包括物流方将乘用车新车运抵经销商处的验收检查,乘用车新车到经销商处后的检查、乘用车新车存储管理检查和乘用车新车交付消费者前检查4个部分。《指引》是指经销商按照供应商的规定与标准,对消费者所购乘用车新车进行检查和校正的检测服务,该服务包括对乘用车新车进行外观(内外饰)和随车工具静态检查以及对功能性零部件、机械构造进行动态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并处理一切不符合供应商规定和标准的项目,并向消费者提供售前检查服务的相关信息。

将完美呈现给用户

4S店为何要做PDI售前检查?“因为PDI是车辆出厂时,最后一次质量把关。”刘文姬告诉记者。

宣贯会上,运通兴宝宝马4S店售后服务经理玉澄现场演示了该店依据《指引》要求的新车销售PDI工作流程和行为规范。据玉澄介绍,宝马早在10年前就有PDI,10年中PDI检查项目不断细化、严格。运通兴宝宝马4S店是北京最大的宝马4S店,运营已有5年时间,进厂车辆数量达2万多辆,销售新车也有7000多辆了,每辆新车交付车主前都要按照标准对新车进行PDI。

对于PDI,4S经销商要有专人专管,检测设备符合厂家标准,检测人员也要经过专门的培训,做过PDI检测的车辆档案会提报到宝马分管PDI的部门,是可以随时查到的,实质的档案也会在经销商的库房做登记。当车辆销售出去时,管理人员要把车辆从休眠状态激活到正常状态,而在销售之前,车辆也需要保持一个标准的状态。经销商在新车交付之前会告知车主,双方确认车辆没有问题之后,要由车主进行确认。

很多消费者顾虑4S店隐瞒新车瑕疵问题。对此玉澄说:“其实这个顾虑大可不必。4S店对PDI十分重视,瑕疵修复费用完全由厂家承担,所以4S店没必要去隐瞒。”

在此,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提醒车主,在提车前,首先要向4S店询问PDI检查情况,《指引》也规定,新车交付消费者时,应向消费者提供乘用车新车PDI检查表。乘用车新车交付消费者时,存在指定修复问题的,经销商应主动向车主告知。4S店应将PDI检查信息进行妥善管理,存档期不得少于3年。对于PDI检测标准,4S店也可自行制定相关标准,但是,其标准要求不能低于《指引》。

刘文姬说,其实PDI受益的不只是消费者,它对车企和经销商不也是一种保护。因为目前在法院判决中,只能遵循以往案例作为指导,如果有类似的行业意见出台,更加利于判定主体责任,所以条款越细致越好,而且其中可以例举哪些情况属于豁免条款。有利于司法判案。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