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段曙东)近日,随着《质检总局法律顾问工作办法》的发布施行,质检总局外聘法律顾问遴选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根据有关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应普遍设立法律顾问。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对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依法办事,加快推进法治质检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工作部署,质检总局将于2017年底前完成法律顾问制度推行工作。9月25日,质检总局发布了《质检总局关于发布<质检总局法律顾问工作办法>的公告》。该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对总局法律顾问队伍构成、法律顾问组织管理、法律顾问履职范围、法律顾问权利义务、外聘法律顾选聘程序、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强化法律顾问履职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还对各级质检部门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目前,总局外聘法律顾问遴选工作已经正式启动,计划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聘的原则选聘4名法学专家、1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总局法律顾问。有意竞聘的法学专家及律师事务所可以登录质检总局网站(http://www.aqsiq.gov.cn)查询选聘公告并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时间截至2017年10月30日。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