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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须加强管理

2017-08-16 09:16:43 中国质量新闻网

  □ 杜学英

  共享单车之后,共享充电宝、共享雨伞等新型共享经济方兴未艾,但都面临各种问题,尤其是共享雨伞,几乎都是有去无回,而有企业负责人淡定地表示,本来就希望这样,要藏伞于民。

  (据《快科报》)

  大家咋一看这个新闻,以为共享雨伞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如此一来,企业肯定赔大了,其实不然,企业赚大了。为何?因为9.9元一把的伞卖19元,几天时间就卖了3万把,最主要的这还是无人销售!于是乎,有人说这是“一段经典的营销案例,必将载入中国销售史册。”

  我说,这简直就是信口开河。君请看,有个养鸡厂的鸡卖不出去,旁边有个鱼塘,老板就让人100元一天随便钓鱼,钓不到鱼就赔鸡两只,结果,老板大赚,因为鱼塘里根本就没有鱼。这不是营销,这是欺骗。“共享雨伞”和“钓鱼赔鸡”是一个鼻孔出气,理应受到口诛笔伐。所有的营销都必须讲诚信,像这种用欺诈手段糊弄群众,最终必然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应该立即叫停,没商量。

  “共享雨伞”听起来很美,其本质已经完全背离了“共享经济”的本意,只不过就是商家欺骗群众,谋取私利的伎俩而已,必须拆穿他们骗人的鬼花招。“共享经济”应该是一种更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也就是把闲置的物品加以调配,共同使用,造福群众。“共享雨伞”并不是调用市民的闲置雨伞,而是一些公司采购或者制造了一批雨伞后进行投放,并收取相应的费用和押金,本质上就是一种互联网租赁雨伞的行为。其完全具备“租赁”的属性并且以盈利为目的,而非“共享”,本质就是挂羊头卖狗肉,怎么能玷污“共享”的名义呢?

  “共享雨伞”就是在打擦边球,目前法律和条例上对“共享雨伞”还没有约束,导致一些地方还在肆无忌惮地投放。我认为,应该参考管理“共享单车”的办法来管理“共享雨伞”。“共享单车”在发展的过程中走了样,越来越背离“共享”的本质。前不久,交通运输部针对火热的共享单车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将俗称的“共享单车”变为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事实上,我国现在很多的“共享经济”其实是典型的商业行为。各级管理部门面对这种新情况,必须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绝对不能听之任之,无所作为。《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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