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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调整 不妨听听民意

2017-08-11 08:52:58 中国质量新闻网

□ 许朝军

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启动2017年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同时,7日起,要求相关药品进行预备案,涉及西药456种、中药284种。记者了解到,曲妥珠单抗、利妥昔单抗、硼替佐米、来那度胺等多个社会比较关注、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靶向药也位列其中。

(据《京华时报》)

按照专业规范的解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是指为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按照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原则,制定出药品供应目录,进入目录的药品,可以作为医疗保险品种进入临床使用,并严格按照目录规定的指导价格纳入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范围。毫无疑问,进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必须是安全可靠、疗效确切、价格合理的中西药,这样才能既体现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意义和价值,又能成为凸显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成效的科学支撑。

从运行角度和基本医保社会效果角度而言,科学、适时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不仅体现实施医保制度的务实态度,更体现出对基本医保制度善意的最大释放和凸显,同时也是一个地方对民生的最大呵护与关注,深层次而言,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动态管理尤其是不断扩大范围和增加保证品种、平抑基本药品价格,也更能体现出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质量。因而,对于及时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而言,我们应该拥护、支持、点赞!

但对于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而言,最需要的态度,应该是科学、务实并最大限度地凸显民生至上的善意和初衷。虽然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而言,调整和动态管理并不单单是平抑价格和扩延药品供应范围,其最基本的思路应该是让利于患者、最大程度地把关爱和呵护的善意释放给公众。因此,平抑并降低供应药品的价格,为患者提供物美价廉质优的基本药品,为患者健康提供最大可能的基本医保惠及,更应是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的原则和底线。但很明显,对于基本医保药品目录是否体现了上述原则和底线,是否让患者通过动态调整得到了最大的民生实惠,最有发言权也最能体会到成效的,恰恰是民众。对于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入围药品是否合适、在同类药品中谁的疗效和口碑最好、谁的价格是真的大众和接近社会支付成本底线,新进入的药品是否合适,是否存在价格虚高和疗效不实……这些问题对于基本医保制度成效至关重要,但最能回答也最有权威答案的,也是民众。

因而,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不能仅仅是闭门造车,也不能仅仅是专家论证,更不应仅仅由职能部门权衡决定,而应该在广泛征求专家意见和充分参考临床数据、医疗实践效果的基础上,更应充分地听听民众的意见建议。这可以从两方面去入手,首先是采取民意听证的方式,就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充分听取专家学者、医疗行业人士、临床工作人员以及普通民众的意见建议,用科学的听证程序来确保目录调整的科学到位。其次是公开征询民意并引进民意监督。对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拟调整信息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加强平时民意监管,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举报投诉信箱等,用举报投诉等方式,引导民意对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入库对象围绕价格、疗效、民意认同度等进行监督,这样既能保证用倾听民意考量决策的科学全面,又能用民意监督规范目录调整行为确保其民生善意的释放到位,同时更能用民意监督来规范进入目录的药品的生产和销售,一举多得,善意可期。

司海英 作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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