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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

2017-08-10 08:56:49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王 嘉)8月7日,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18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食药监总局表示,近期抽检发现标示为广州市合盛化妆品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生产的18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其中一款被抽检产品涉嫌假冒。

根据通告,涉及的标示生产企业、不合格产品为:上海雪代日用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琪雪晶灵无暇美白防晒乳和依琳娜水润臻白防护乳;广州市合盛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市品姿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品姿防晒霜;广州市彩琳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彩琳美白保湿防晒露;广东雅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韩伊美白防晒露;广州市白云东洋丽化妆品厂生产的多重防护莱仕防晒霜;北京伯夫曼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欧米娃防晒乳液;广州宝生堂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沈阳凯鑫合力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凯鑫丽白牌宝生堂防晒霜;广州静美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方:广东幸美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水嫩亮采防晒乳;汕头市靓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茗雪蜗牛奢宠全效美白防晒BB霜;中山市澳臣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方:汕头市靓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茗雪洋甘菊蛋蛋精华护肤系列(喷雾);广州市露姿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马油补水修颜防晒露、美妮达花蜜活颜丝悦防晒隔离霜和倩寇黄金蜗牛活肤亮颜防晒露;广州市碧莹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碧素堂韩佳妮防晒霜和欧佩矿物泥光感透亮欧佩防晒霜。

其中,经对标示生产企业的现场核查,标示上海雪代日用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的依琳娜水润臻白防护乳(2批次)为涉嫌假冒产品。

记者从不合格名单发现,本次抽检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主要原因为“未检出批件及标签识别防晒剂”“产品标签标示的防晒剂与产品检出成分不一致”“检出批件及标签未识别防晒剂”“未检出标签及批件标识成分”等。

针对此次抽检,食药监总局表示,上述产品的生产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上海市、广东省和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对相关企业进行核查。

此外,食药监总局还要求所有化妆品经营企业对上述产品一律停止销售;对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产品,责令相关生产企业限期改正后可继续上市销售;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深查深究相关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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