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四版>>

强化四大环节全覆盖 推动法治业务深度融合

2017-07-19 08:13:57 中国质量新闻网

强化四大环节全覆盖 推动法治业务深度融合

——关于深化法治质监建设的思考与实践

□ 陈翔飞

四川省质监局坚持把法治工作作为事关全局工作的大事来抓,紧紧围绕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检验检测4个环节,注重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进行规范和提升,着力把法治要求贯穿质监各领域、各环节,把法治精神体现到质监各项工作中。去年7月以来,选点雅安等部分市州质监局先行试点,全面梳理法律法规台账,认真绘制法治工作图,把权和责牢牢捆绑在一起,把岗和法、事和法紧密地粘连、融合在一起,强化了岗位法定、职责法定、行为法定的意识和自觉,走出了人人知法、岗位融法、办事依法的路子,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的整体素质能力,得到了多方好评。笔者结合前期的工作探索,着力从法治监督的角度,谈4点思考和体会。

强化源头思维,把好行政决策关口。行政决策是依法行政的源头,规范性文件是其重要表现形式,影响范围大、程度深,要把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为一项极为严肃的抽象性行政行为,从严把关。一要全面清。以坚决有力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全面清理审查过去已经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对照新的规定和要求,着力查找整改具体内容、发文主体、发文程序、发文名称、施行时间、文件期限违反相关规定等6个方面的问题,消除风险,还清旧账。二要过硬管。研究出台《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和《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初审、复审、报审3级审查制度,并制作操作提示卡,从文件审核、文件印制、生效时间、文件备案、文件公布等方面给予提醒,实现审核刚性化、常态化,做到不欠新账。三要用心宣贯。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关于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从法律效力、立法目的、责任追究对象、责任追究情形、追究责任原则、追究责任部门、追究责任方式等7个方面进行系统性地宣讲,绷紧、念好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紧箍咒”。

建好两账一图,规范优化行政管理。行政管理是依法行政的主体环节,所涉及的法规内容多,工作节点多,直接面对最广泛的企业和群众,也是当前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薄弱环节和敏感环节。要运用系统论和整体思维,从细处和实处着眼,建好“两账一图”,抓好规范和优化。一要建好单位和岗位法制台账。通过上下联动,全员参与,动态梳理涉及质监部门的公共类法律、法规以及专业类法律、法规和规章,随时掌握法的底数。在此基础上,分别建立单位、岗位的法律、法规台账。二要建好法治工作流程图。广泛动员,认真研究法的要求和规定,覆盖质监所有业务部门、综合部门和直属单位,认真绘制各个岗位的法治工作图,逐类、逐项明确工作谁来做、做什么和怎么做,把各个岗位、各项工作都纳入法治轨道予以规范。三要抓好学习运用。跟进加强专题研究和集中培训,把建账建图与学法、学业务紧密结合起来,同时将法制台账和工作流程图上墙、上网,加快推进阳光政务、服务政府建设,促进监管能力提升和工作作风转变,较好防堵监管风险和廉政风险,也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学法守法。

聚焦案件质量,压减行政执法风险。行政执法的矛盾和冲突最为激烈,风险性最大。法制监督要重点围绕规范处罚权和案件审核来展开。一要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及时修订完善省市县3级质监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标准,减少随意性和人为性;二要优化案件审理机制。规范完善“1+5”案审机制,成立1个案件审理委员会和标准、质量、计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5个专业审理小组,明确案件审理的职责和权限,推动建立多级多层联审模式;三是抽查案件。不定期随机抽调行政处罚案卷,通过阅案、议案、评案、晒案、讲案、点案6个环节,进行通透式审理,查找通报并督促整改重点涉及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自由裁量、证据收集4大类15个方面的问题,点对点、案对案制定整改意见书,跟踪督促,限期整改提高。

强化依法施检,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检验检测是产品质量的重要判定手段,更是质监部门的鲜明特色。一要转变观念。要引导检验检测机构清醒认识到:检验检测技术规范本质上就是技术性法规,必须依法施检,应当依法规范,自觉接受法制监督,而不仅仅是质量投诉和业务管理。二要建好账图。建立技术法规台账,绘制检测工作流程图,在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落实和强化依法施检的责任和要求。三要加大抽查力度。不定期开展专项自查,适时组织实地抽查,面对面指出问题和不足,点对点发出法制整改意见书,通报并要求整改检验依据不明、遗漏检验项目、检验报告错误和不规范、检验报告与原始记录不一致等一批共性问题,进一步强化检验检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作者单位:四川省质监局)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