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赵喜语 魏 薇)日前,由吉林警察学院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起草的吉林省地方标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服务规范》正式发布,并将于今年8月12日起实施。
吉林省地方标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服务规范》主要从诉讼服务中心大厅建设和讼服务中心的制度建设两个方面来进行具体规范和详细规定。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服务规范化建设是新形势下践行司法为民、促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的必然要求。此标准的制定实施有利于方便群众诉讼,提升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增进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理解、认同和支持,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有利于有序的整合法院内外诉讼服务资源,提升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效率,实现案件繁简分流有序,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有利于自觉接受监督,及时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廉洁。
2015年10月~2016年1月,该标准立项后,标准起草小组立即着手对吉林省三级法院已经建立的部分诉讼服务中心进行走访调研,查阅相近领域的行业标准。在大量收集、整理和分析国内关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服务规范的指导文件和论文的基础上,编写了规范草案。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