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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定量包装商品要认准“C”标志

2017-05-25 09:39: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本报讯 (通讯员焦 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定量包装商品,已成为市场生产、销售的主要商品形式,但定量包装商品缺秤少量,包装标志不规范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却偶有发生。为此,石家庄市质监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定量包装商品时,一定要认准“C”标志,以防止缺秤少量现象发生。

据了解,定量包装商品是指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标注的预包装商品,目前超市出售的袋装调味品、罐装饮料等均为定量包装商品。

“C”标志是定量商品包装净含量合格的标志,2001年质检总局推出了《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和《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开展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工作,逐步建立并推行定量包装商品“C”标志管理制度。

“C”标志是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该标志证明:该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符合产品标准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该商品的生产企业的计量保证能力符合《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的要求。

定量包装商品带有“C”标志表明其净含量是有保证的,是生产企业对消费者的承诺。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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