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天堂”不欢迎“水客”
深圳中英街拟出台首部立法重点打击走私行为
□ 梁乔玲 本报记者 傅江平
近日,《深圳经济特区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作为全国独有的“边境特别管理区”,深圳中英街本着“急用先立”的原则,首次采用特区法规的形式强化中英街管理局的管理职责和权限,其中“水客”走私成为重点打击监管对象。
《草案》规定,管理区内企业、单位不得雇请、使用无有效通行证人员,雇“水客”将处5000元罚款,需要雇请使用人员的,需向中英街管理局报备信息,由中英街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送至边防部门审批办理边境通行证,以有效控制“水客”数量。企业、单位涉嫌走私、售假等行为,边防部门将限制或不予办理其通行证件,个人涉嫌走私、售假将被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对涉嫌携带、运输违法、走私货物、物品的机动车辆及行为人,情节严重的五年内禁止申报备案。
中英街地处香港与大陆边境,实行区域封闭管理,深港两地分别设有类似自由贸易区的“二线”管理设施,居民凭通行证进入,可免税购买“合理自用”的商品,成为两地居民的“购物天堂”,不少人都把中英街当成感受香港购物文化的必去地点之一。但近年来,中英街的发展和管理问题频出,以次充好、制售假现象普遍,走私行为屡禁不止,一度成为“蚂蚁搬家式”货物走私的集散地。
据统计,2013年至2015年,中英街走私案件由61宗激增至291宗,两年内增幅近5倍。去年以来,有关部门查处的走私案件更是五花八门,金砖当“鞋垫”、五旬夫妇巧制“银椅”走私、“腰缠万贯”偷带7.4万美金入关、利用电瓶车轮藏匿各类SD卡及芯片3560个、改装单车后座暗藏裸表17块等走私带货新花样层出,令人汗颜。
更有不少媒体暗访发现,中英街的“水客”走私已经形成了一条较为完整的黑色产业链,从购货、过关、运输、交货等环节均有人接头,里应外合。不少附近劳务派遣公司贴出的“日结工,70元”等招聘启事,实际上就是专门雇佣临时工到中英街带货。这些临时工经过简单的培训,会假装成普通旅客,从“水客”头目手中拿到货,穿过50米长的海关大厅,再交给等在外面的走私同伙,以协助犯罪团伙走私牟利,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
可以说,中英街的“水客”走私现象丛生,已经到了不得不严管的程度。
2000年9月,国务院批复将深圳中英街从“边防禁区”改为“边境特别管理区”,但对中英街边境和社会管理等方面并未做具体的规定,这成为了中英街“水客”横行的“漏洞”之一。过去的十几年,尽管深圳海关、边防、检验检疫、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已先后进驻中英街,但仅负责进出关人员、货物、车辆等进行监管,往返边境涉嫌从事走私货物的商家和“水客”却不纳入执法范畴,这样的“真空”状态客观上造成了“水客”走私猖獗。
“中英街‘水客’问题难管,一方面是边防部门证件管理存在漏洞,如黄证通过职业办证人就可以买带,蓝证只要给钱就可以天天进出,上次办证电脑记录可以撤销等。另一方面,中英街地理上位于盐田辖区,但盐田区却不能对其形成有效的管理,中英街管理局职责有限,进驻的这些部门又各自隶属不同上级机关,缺乏统筹协调,无法形成管理合力。”
有业内人士指出,此次《草案》拟出台,以立法形式赋予中英街管理局检查权限,强化中英街管理局的管理权责,将填补中英街管理法律法规上的空白,也为中英街的规范化管理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中国质量报》